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2-19浏览次数:44

一、总

1、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是学院宣传和交流的重要窗口,学院网站的主要建设目标:为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师生提供迅捷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利用率,展示学院的发展和变化以及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2、学院网站群含学院主站和各单位二级子站。学院主站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各单位二级子站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学院主站和各单位二级子站建设。各单位需遵守本办法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网站的单位必须承担安全保密管理责任。

3、所有在院内网站上发布的新闻或信息必须遵守国家和学院相关网络管理规定,新闻或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以及文字和数据的准确性。

4、凡需要开设网上论坛、电子公告牌、聊天室或其他互动性栏目的网站,须事先在党委宣传部申请登记并备案,且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的信息监控制度和网络工作日志保存制度,承担信息安全和运行安全的责任,方可开通。如对互动性栏目不能有效管理,不得开通上述栏目。

5、学院网站提供校园网新闻发布和管理系统供各二级单位信息发布和审核使用。

  

二、网站信息资源建设

6学院校园网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站管理、信息发布及监控,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网络技术服务、网站服务器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7、学院网站主页新闻和公告栏目一般发布全院性的新闻信息和公开的通知,各二级单位信息一般发布在各单位页面上。

8、学院主站校园新闻和公告栏目的信息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登记、编审、上传、存档和信息反馈,学院各二级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反映学院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信息。

9、二级子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集、制作。其页面或站点设计可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需要自行设计,但需遵守本规定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10、自行设计的二级单位子站应避免出现和学院主页栏目相交叉的栏目,同时必须在各级子页面的导航栏给出到学院主页的链接,不得设置游戏娱乐类网站的外部链接,不得提供FTP及类似FTP的服务。版面、栏目的修改变更应向学院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说明变更内容并提交设计方案,经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三、信息发布和审核

11、为保证校园网信息的质量,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学院网站上所有信息的发布必须履行审核程序,在站群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学院网站或各二级单位网站上发布。

12、学院主站上的信息发布实行二级审核制度。第一级审核的责任人为报送部门主要领导,第二级审核的责任人为党委宣传部负责人。

13、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信息,须由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党委宣传部进行第二级审核。党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发布后方可发布,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宣传科信息管理员反馈信息给信息报送单位。

14、二级单位网站建设或改版须参照《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进行建设和管理。

15、在校园网二级单位页面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四、信息监控

16、党委宣传部对校园网上的所有信息实施总体监控和检查,图文信息中心设立专人从技术角度配合进行网上信息监控,及时处理和解决网站运行中的问题,防止网站被黑客侵入。发现情况后责任人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

17、对责任不落实、造成有害信息传播蔓延的二级单位网站,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各二级单位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网上信息的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单位页面上存在的问题。

19、信息监控中要对不健康的、违法的和不适宜在网上传播的内容进行及时删除并做好保存备份;对反映激烈的问题要整理好以通报的形式及时通过党委宣传部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反馈,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上网回答留言中的提问。

五、附

20、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