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作欣赏》文章推荐——“乐得淑女以配君子” 《关雎》的诗教意义

发布者:图文信息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295



“乐得淑女以配君子”

《关雎》的诗教意义

——作者李秋花

《关雎》的地位非常特殊,不仅是十五国风的第一篇一一一古人称之为“《风》之始也,还是整个《诗经》的第一篇,而《诗经》又是中国诗歌总集的第一部,所以《关雎》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诗篇,而且也是古今被论述最多、最重要的诗篇。孔子在《论语》中多次提到《诗经》,但做出具体评价的作品,唯有此篇。同时,它还是一首争议很大的诗篇。

《毛诗序》说:“《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一一一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这一篇序又称《毛诗大序》,是《诗经》的第一篇序,也是最长的一篇序(约600字),它既是《关雎》的序,又是全部诗三百篇的总序。该序论述了诗歌的形成过程、社会作用和政治功能,对后世影响极大,也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非常重要的一篇文字。它对《关雎》的解释,特别是“后妃之德云云,今人多不以为然。但笔者认为“乐得淑女以配君子一句,乃是不可动摇的见解。

朱熹在《诗集传》里解释《关雎》的创作缘由:“周之文王,生有圣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宫中之人,于其始至,见其有幽闲贞静之德,故作是诗。这不见得是事实,但这样理解和在此基础上去解释这首诗,却是可以成立的。他接着说:“孔子论诗,以《关雎》为始。言太上者民之父母,后夫人之行,不侔乎天地,则无以奉神灵之统而理万物之宜。自上世以来,三代兴废,未有不由此者也。

编纂《诗经》的人(过去相传是孔子现在来看应该是孔子之前的人),在诗篇的排列上是否有用意呢?古人普遍相信有。《关雎》的典范意义就是这样认定的。不仅就其内容而言,表达的是中庸之德的典范一一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而且《论语》中曾多次提到《关雎》。如《八佾》云:“《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泰伯》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阳货》载孔子之语:“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欤

《关雎》的内容其实很单纯,写的是一名“君子”对“淑女的追求。他经历了一些曲折,但最终如愿以偿。古人把全诗分成五章,每四句为一章。第一章确立了君子对于淑女的追求;第二章写君子对淑女梦寐以求;第三章写求之不得而睡不着觉;第四章写君子以琴瑟亲近淑女;第五章写君子命人奏乐庆贺,并以此取悦淑女。这一过程是实际发生的,还是由一见钟情后引出的想象,其实两可在古人看来,饮食男女,是人生的大事,也是社会的大事。正德、利用、厚生,是上古社会最重要的德行。男女关系,即夫妇之道,不仅维系人类种族的繁衍,也事关社会的延续。伦理建立在自然人性的基础之上。

关于君子的身份,后世有争议。孟子曰:“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这里的君子,是一个与野人相对的概念,并非后世与“小人相对的概念,除了德才等修养之外,主要指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君子到底是贵族还是平民?笔者倾向于前者。因为琴瑟钟鼓,能拥有这些乐器的绝非平民,尤其是钟,为天子和诸候所专有《诗经》中言及“钟鼓之乐的诗,除《唐风·有枢》外,均属西周王室乐歌,如《大雅·灵台》《小雅·白华》《小雅·彤弓》《小雅·宾之初筵》《小雅·楚茨》《小雅·甫田》《小雅·鼓钟》等。

如此说来,《关雎》应为周王室乐歌,其写作时代当在幽、厉之后的东周平王之世。在以婚姻联盟构成政权基础的周代社会,婚姻不仅是合二姓之好以继后世的大事,更关乎社稷之存亡。幽王废申后、嬖褒姒而身死国灭,诗人或有感于此而作此“求淑女之歌。“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义合,当得诗人本义。

经过后世的引申应用,“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已经成为贺婚祝i司。仅从原诗的字面上看,《关雎》并没有涉及婚礼,甚至对于君子得到淑女的允诺也没有完全肯定的结论。今天有人(比如霍松林)认为后二章的内容是出于君子的想象。“琴瑟之好“钟鼓之乐与婚礼之间的联系,是后世逐渐建立起来的。之所以能建立这样的意义关联,与这首诗的地位关系密切。当然这首诗本身也能够承载这样的阐释,夫妇之德的典范由此而建立。我们今天阅读和理解这首诗,不可能元全把后世的阐释悬置起来,即使有意识地想保持距离,也从一开始就被置于一个特殊的语境当中。我们今天的理解,即便可以说成是对于诗人作诗本义的追寻,但是我们对于这首诗产生以来在两千多年的阅读和理解中,尤其是在儒家诗学的阐释中历代古人所赋予和累加的意义,实际上是逃避不开、回避不了的。今天理解《诗经》,不必担心再把“诗''错误地理解成“经”,容易犯的倒是另一个错误:由于传习者的学识不够,特别是经学修养太差,对于诗本身在后世的传承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意义和价值认识不足,往往会把本来含义丰厚的一首诗理解简单了。而简化大概是经典传播当中无法避免的代价,笔者希望能够通过努力把这种错误尽量减少,并提醒读者从一开始就对这类错误保持警惕。

比如说,按照今天的看法,大多数人都会同意,此诗是一首爱情诗。但不同于别的爱情诗,它所写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有明确的婚姻目的,并且最终是以婚姻为结果的。它不是一般的男女之间短暂的邂逅或者一时的激情。而这种指向婚姻的爱情,无疑是为社会所接受、所赞同的。其在个人欲望和社会习俗之间,找到了一个契合点。君子兼备德才和社会地位,淑女则集美貌和才德于一身,君子与淑女的结合,是这一社会理想的婚姻。现实的婚姻以之为楷模,我们所知的人类社会,概莫如此。

君子在恋爱中虽然感情炽烈,但保持了相当的克制,最多不过“寤寐思服“辗转反侧,什么攀墙折柳的事情,似乎完全不曾想到,爱得很守规矩。这与以婚姻为目的有关,与君子和淑女的社会身份也有很大关系。君子即使在诗中表达感情,也很有分寸,发乎情,止乎礼仪。孔子从中看到了一种具有广泛意义的中和之美,借以提倡自我克制和重视道德修养的人生态度。《毛诗序》推许它能“风天下而正夫妇”。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单元,家庭的和谐稳定对于社会秩序的建立关系重大。夫妇之德关涉家国之道。《中庸》里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理解《关雎》,关键在于两条:第一,《关雎》承认男女之间的爱情是自然的、正常的,是社会正当性的基础,这可以称之为自然人性论;第二,这一自然的感情或欲望需要加以克制,并纳入婚姻的框架予以解决。就是说应该合乎社会规范和伦理道德,这是道德人性论。这两者引申下去,甚至可以相互对立,但两者都能在《关雎》中找到根据或者支持。宋儒讲“非礼勿动引用的是《关雎》;《牡丹亭》中深闺怀春的杜丽娘反对宋儒,打出的旗帜也是《关雎》。维护礼教和反抗礼教的人,都援引《关雎》,这很能说明问题。首先当然是由于《关雎》的权威地位,人们才会刻意引用其以符合自己的要求,但文本本身能够支持这两类相反的引申却是客观事实。要合乎中道而行,合情合理,才能得而兼之。这大概就是所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的真正含义,“无邪”即为不偏不倚,执中而行。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正确的爱难道不是对于美的有秩序的事物的一种有节制的和谐的爱吗?


  

以上文章选自《名作欣赏》21年第6期